因工作突出,荣立过个人三等功,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办案标兵”、“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其主审的案件曾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当这些荣誉与一个看似年轻柔弱的女法官联系在一起的时候,着实令人肃然起敬。
她就是龙子湖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共产党员江海兰。
走近江海兰,努力地想把她和那些获奖的履历对应起来的时候,却觉得有些困难。作为一个承办过几百起刑事案件的刑事法官,怎么着都应该是一个严肃、强势的人。可是她斯文秀气甚至有些腼腆。
——职责所在,无悔付出
“如果说二十年前选择这份职业时,是对法官这个职业的向往与憧憬,那么现在,我觉得更多的是责任,但选择了就注定要担承,当对责任的担承经历岁月磨砺渗入血脉之后,这份责任就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使命,一份融入心底的热爱,所有的付出都无怨无悔”。江海兰流露的是淡然。
江海兰是1995年通过社会招干进入法院系统工作的,她当时所学的并非法律专业,不是科班出生的她意识到自己的不足,边干边学,从做书记员时对法官的钦佩,到做助审员时独立承办案件的紧张,再到做审判员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压力……一路走来,她在案外的付出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
观摩同事们开庭,学习他们的审判技能;到书店,看的最多的是专业书籍;遇有新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台,总是第一时间研读理解;把接手的每一起案件都当成自己承办的第一个案件那么慎重细致。
时间用在哪里,回报就体现在哪里,江海兰制作的法律文书多年来连续在本院和市中院获奖,2012年她制作的安徽省五河县人大副主任张华受贿案的刑事判决书分别被市中院和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并且被推荐到最高院参评全国法院系统的优秀裁判文书。江海兰在庭审中不断实践将定罪事实调查与量刑事实调查、及法庭辩论中定罪事实辩论和量刑事实辩论分步进行,使 得庭审更加有序顺畅。2013年她主审的被告人代某诈骗一案,表现出较强的驾驭庭审的能力,获得好评。她主办的被告人刘红艳盗窃一案在蚌埠市胜利四村社区开庭,同时邀请了区委、区政法委的部分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开庭,得到了受邀的区相关部门成员及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还获得“全省法院优秀庭审”表彰,每年在院里名列前茅的办案数量、每年100%的结案率、无一件错案的骄人业绩。
——情法兼顾,传递温暖
“作为一个法官,一个从事刑事案件审判的法官,我常常会感到有种无形的压力。通常我所处理的案件,被告人所要面临的是刑事处罚,面对这样的人群我怕执法不公造成对犯罪的放纵,更怕严厉的审判彻底摧毁一个人的希望。所以,承办案件时我总是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把握好案件事实,力求正确适用法律,决不让自己的丝毫疏忽和懈怠造成对案件审判的不公正,而影响到被告人的一生”。江海兰如是说。
法律尊严不容亵渎,社会更不能缺失仁爱和希望,情法兼顾,在实现法律惩治与预防功能的同时传递温暖亲情是江海兰最真实的愿望。2011年江海兰审理的宋氏兄弟伤害案。弟弟因为哥哥把自己的儿子带到歌舞厅娱乐,认为哥哥教坏了孩子,遂发生纠纷。弟弟将哥哥的眼睛打成轻伤,案发后弟弟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刑事拘留。至此这对亲兄弟以及他们亲属之间的矛盾和对抗情绪一天比一天激化。如果单纯从案件本身来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情简单,一判了之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案件虽然结了,但是,这对亲兄弟以及他们的子女、亲属就很可能形成永久的积怨。江海兰承办这个案件以后,从亲情方面作为切入口,首先让这对兄弟俩面对面,帮助他们理性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让他们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其次背靠背分别找兄弟俩和他们的亲属,向他们分析接受调解,化解矛盾的好处,同时还把双方的律师请入法庭,一起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最大限度的让这对亲兄弟及亲属平息情绪,接受调解。在江海兰的不懈努力下,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开庭时,弟弟泪流满面对哥哥说对不起,哥哥感动中谅解了弟弟。考虑到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法庭对弟弟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这对亲兄弟和好如初。亲情复合、仇恨化解的的喜悦化成江海兰内心的欣慰 。
法律是神圣的,法律的尊严靠执法者在实践中捍卫。2013年,江海兰庭审理了张某销售假药案,该案是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案件。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张某经营的药店,查获标示“锦州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曲马多片377板。虽然这些药品尚未销售,没有对病人实际产生危害,但是药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亿万人民的生命健康,制假者即使受到行政处罚,也可以改头换面,继续从事制售假药行为。但如果运用刑罚手段使行为人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制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依法对张某严惩,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该案被安徽商报、蚌埠电视台、淮河晨刊等多家媒体报道,老百姓拍手称快:对制售假药者就该出重拳!
——迎难克难,全心投入
“畏难是人的本性,我是个喜欢简单的人,可是我要面对的不仅有盗窃、抢劫、诈骗等普通类型案件,还有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等新类型犯罪和具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及上级交办案件。这些案件说不难是假的,但是难也得干。如果说迎难而上是一种精神,那攻坚克难就是一份默默的坚守,是对自己岗位的全心投入。”话里话外,流淌着的是江海兰对事业的执著。
2010年,蚌埠地区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由江海兰主审。2010年6月作为传销组织B级经理的被告人张某某安排同级经理李某、及C级的两名主任及传销人员40余人从河南南阳转移至蚌埠市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由李某某担任蚌埠地区传销组织的负责人。到达蚌埠后,各被告人分工负责,安排传销组织人员生活,并集中组织传销人员上课,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共发展下线70余人(其中河南省南阳地区35人,蚌埠地区约40人)。该案不仅涉及人员众多,涉案人员分布广泛, 而且是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罪名,以前从未审理过的新类型案件,所以首次审理这样的案件,压力是很大的,自然要付出更多的心血。面对新问题,接手案件后江海兰细心进行研究,利用大量的业余时间,多方查找资料,准确领会立法精神,对在侦查机关形成的诸多卷宗材料一一分析,梳理出诸多参加传销人员的证言及相关证据,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刑相适应。案件宣判时她不仅向被告人释明判决所适用的法律条文,还耐心地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宣传传销是国家明令全面禁止的行为,它瓦解了以亲情、友情、诚信维系的社会伦理体系,破坏社会稳定基础的危害性。要求被告人今后自觉地远离传销、打击传销,以诚实的劳动踏踏实实走上富裕的道路,获取幸福的累实。判决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
2012年,江海兰承办了原五河县人大副主任张某受贿案件,该案在蚌埠地区影响较大,且该案系安徽省首例采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的交易形式受贿的案件,不仅案情疑难复杂,同时本案还涉及到相关房屋估价的专业性问题。面对这样的案件,江海兰以多年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首先从详细的阅卷做起,把握住每一份证据间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其次,为了搞清房屋估价方面的专业性问题,江海兰并没有想当然地就案办案,而是不辞辛苦亲自出差找到估价机构,上门请教有关涉案房产的估价方法、计算依据,有针对性的翻阅大量资料,研读相关案例和司法解释,力求做到查清案件的事实。案件开庭时控辨双方针锋相对,不仅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提出异议,且辩护人也提供了一些新证据,庭审过程十分紧张。对此,江海兰在法庭上首先稳定被告人的情绪,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正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注重把握庭审节奏,总结争议焦点,引导控辨双方围绕辨点发表意见,并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将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逐一分析,对不予采纳的证据,逐一反驳评判。该案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案件的审理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的同时,让群众看到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更让张某的辩护律师对于江海兰法官审理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业务功底诚服。
——平静淡泊,坦荡做人
“说到我们这个职业,必然要谈到廉洁自律,其实我的理解很简单。作为一名法官,要保有一颗平常心,生活上,不和别人攀比,踏踏实实过自己的日子;工作中,不论当事人高低贵贱,在法律的天平上平等称量。只有自己的心定了,肩上的天平才是老百姓心里那杆带准星的称。作为一名法官,要时刻保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了这颗良心,处事才能公道,才会用一份敬畏之心去对人对事而不致迷失方向”江海兰这样对我说。
这朴实的话语诠释了江海兰勤恳做事,坦荡做人的情怀,她还记得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拒收被害人为感激她数次耐心调解获得赔偿而送来的礼金时,被害人感动的眼神;她还记得在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拒收被害人在为感激她追回赃款而送来的礼物时,被害人感动的话语;她还记得在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拒收律师送来的购物卡时,律师满脸羞愧的表情,还有那些她已不记得的拒绝……。多年来因为她的拒绝被很多人不理解,但她知道自己做得对,她用良心坚守着心灵底线,却从不高调宣扬自己,因为在她的眼里,这些都是法官的本分,是应该的。
作为法官,江海兰是幸福的,她的身后有那么多爱她与支持她的家人;作为家人,她是负债的,她欠下的是一个女儿、妻子、母亲的心债;作为自己,她发髻间的白发、眼角淡淡的皱纹,都提醒她二十年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献给了法官生涯。
她是一名法官,更是一个对生命、对事业有着敬畏之心的法律守护者。而这敬畏之心成全了她作为一名法官的初衷——守住心中的天平,守住了一个法官应该执掌的公平正义,她用执著和忠诚撑起法官的伟岸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