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法院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曹某的丈夫程某在焦某的建筑工程队从事瓦匠工作,2011年9月17日,程某在建房施工中,不慎从房顶摔落地面,造成重度颅脑外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3月,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焦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判决焦某赔偿曹某各项损失33为万余元。因焦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2013年8月,曹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焦某家调查财产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焦某家除了有三间旧瓦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当地村委会干部和双方亲友做工作,双方各退让一步,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曹某放弃大部分赔偿款,焦某也同意分期给付赔偿款,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