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殴打他人拒赔偿 强制执行扣存款
作者:钱济平  发布时间:2014-06-11 15:48:1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法院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法院将被执行人的6000元存款扣划。

    王传某与余某系邻居,两家常因邻里纠纷吵打。2012年2月,两家又因为倒垃圾发生争吵,王传某用铁锹将余某头部劈伤。余某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2200元。王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因王传某对余某未予赔偿,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传某赔偿医疗费等8300元,法院判决王传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余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传某未按期履行义务,余某于2014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法院“点对点” 集中查询系统,对王传某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结果查询到王传某在邮政储蓄银行有存款3万余元,法院立即作出裁定将6000元执行款扣划至法院帐户。

    怀远法院利用“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使案件执行期限大大缩短,提高了执行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