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龙子湖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实现“全录入”
作者:倪华 罗向鸿  发布时间:2014-06-27 14:38: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年初以来,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标准,采取五项措施狠抓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截至6月中旬,该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达100%,为推进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认识。该院高度重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管理工作,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遇到的人员、资金、设备等问题。并通过召开相关会议,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抓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警做好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专人负责。专门安排执行局一名内勤为信息管理员,负责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并对信息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克服以前全局执行员各自录入信息的零散性和熟练程度不均的弊端,实现信息录入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是及时准确。执行案件数据信息“全面、及时、准确”是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生命线”。该院狠抓数据录入及时性工作,要求做到收一案,录一案,凡是立案的必须第一时间录入后再分案到承办人。做到有立案必有录入,立案、录入同步进行。

    四是加强管理。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对于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这两个基本查询系统的秘钥,按照“专人专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秘钥进行管理。同时还要求在查询时,必须有两人在场。此外,还建立多重措施坚决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各项执行案件信息管理规定。

    五是监督到位。由执行局长负责对所有案件录入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催办。信息管理员则负责向案件承办人发出超期预警通知,承办人需提出不能执结的理由,书面报请局、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时还要及时将信息录入情况通报承办人,增强办案人员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执行信息录入工作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