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7月2日下午,淮上区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关于执行联动机制的威力,对“跑路”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孟某进行司法拘留。
申请人蒋某与被执行人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但被执行人某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给付货款15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孟某始终规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所在公司一直正常营业,鉴于孟某的行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院对孟某在另案执行中被依法拘留15日。由于孟某曾被本院司法拘留过,本应知晓拒不履行带来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虽经本院多次传唤,但始终拒不到庭。7月2日本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从相关方面获悉被执行人正在处理公司生产设备,债主堵在公司门口讨债,其法定代表人孟某正躲避在某商务宾馆准备“跑路”,为此,本院执行局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一方面通过电话方式传唤孟某到庭,但孟某称自己在河北省讨债暂不能到庭。为此,淮上区法院执行局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相关信息部门全力支持下,终于查到孟某在某商务宾馆开房住宿的情况。便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前往孟某所住宾馆,终将携带公司印章、账册等资料准备退房“跑路”的孟某截获,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依法对孟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目前该案执行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