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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棘手案
作者:赵剑平 许永  发布时间:2014-07-04 15:35: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在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积极做好疏导教育和法律释明工作,终使这起旧存执行案件得以执结,使申请执行人得到赔偿款70000余元。

    2012年4月29日上午8时许,被执行人陈某驾驶拖拉机沿本市燕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解放军123医院附近时,与申请执行人时某乘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时某受伤住院治疗,但双方均未报警,在此期间陈某向时某出具保证书一份,认可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对于医疗费等发生分歧,时某诉至本院,案经本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陈某给付时某赔偿款87000余元。

    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时某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主动采取执行查控措施,获悉陈某的居住房在该案判决前已被征用且已办完拆迁手续,陈某住址和去向不明,使该案的执行陷入困境。承办法官一方面做时某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我国关于执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取得他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一方面深入基层进行走访,并与被执行人陈某所在村负责同志反复进行沟通。并通过陈某的亲戚传递相关执行规定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产生的后果等,同时通过相关组织注意发现陈某的行踪和可供执行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6月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陈某已返回蚌埠,并可能到其姐姐的店里帮忙的信息,为此淮上区法院执行局及时抽调精干执行力量,在店内现场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陈某被拘留后,承办执行法官耐心对其做法律释明和说服教育工作,并指明被执行人在得到拆迁款前提下,已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事实,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使双方达成共识,被执行人陈某和其亲戚共同筹措赔偿款70000余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时某,使一起棘手的执行案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