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法院主公道 讨回工伤款
作者:李恒  发布时间:2014-07-08 16:55:2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禹会区法院执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

    王某某系某印刷公司员工,2011年6月王某在操作纸箱压痕工作时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2012年5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职工工伤认定书,认定王某某所受伤系工伤。此后,因王某某与印刷公司未能就工伤待遇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王某某因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王某某与印刷公司达成协议:印刷公司分两次向王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0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347元由公司在2014年6月22日前支付给王某某。协议达成后,印刷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王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是工伤赔偿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内容之一,此类案件关系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如果不及时妥善执行,还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执行干警接案后,第一时间向某印刷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该公司2日内履行法律义务。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向申请人了解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后,立即前往银行查询并冻结了印刷公司的存款10万元。印刷公司知情后,主动来到法院交纳了执行款,该案执结。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禹会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精神,快速出动,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