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园地 > 随笔札记
直面送达难之“我没有手机号码”
作者:于忠鼎  发布时间:2014-07-08 17:05:04 打印 字号: | |

    在送传票的过程中,法官为了方便和被告联系,往往会向被告索要电话号码或者是手机号码。有的时候遇到“开明”的被告,他会主动把联系方式给办案法官,但在农村,更多的情况是被告不愿意让法官联系到自己,当然不会告诉我们他的联系方式。

    一个明显的例子可以突出反映这种情况:有一次我们下乡去送传票,找到被告家,经过我们的“软磨硬泡”被告终于肯收下我们送的诉状、传票等材料,签字确认后,法官又向被告询问他的手机号码,我们明明看到被告手里拿着一个手机,被告却说:“我没有手机号码,这个手机没有装卡,是买来哄小孩子玩的!”当时我们很愕然,相对无语……如果你的手机在这个时候突然响了怎么办?

    还有一个例子,只不过没有上一个明显。在去古城乡送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传票中,被告本人外出务工没在家,被告的妻子在家了。在我们详细地向她说明了来意,想了解了解当时机动车出事的情况时,被告的妻子回答的却是“一问三不知”。“车出事的时候我不在家”、“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等他(被告)回来了你们问他吧”,就用这样的话来搪塞。当法官向她询问被告本人的手机号码时,她却说:“他外出打工挣钱,没有手机,我也联系不到!”于是,法官又想记下她的手机号码,她又说:“我不会用,我也没有手机!”可是,我们分明在她家沙发上看到了一个手机充电器……这难道是给电视充电用的吗?

    在当前社会,手机之普遍,不能说人手一个,但也是家家所必须的。“我没有手机号码”这种搪塞,在我看来,明显地属于自身的逃避。被告尤其是不懂法律的被告收到法院的传票时往往是抗拒的,他害怕自身的利益收到损害。孰不知,一个能让法官联系到你的手机号码有时候会成为自身权利保护的“金箍棒”!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