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里描述的是真实的故事。作者在接手这起两级法院历经六个回合的“拉锯式”的案件中,凭着对至高无上的法律信仰、对息诉止争的执著追求、过人的智慧及对当事人心理的准确揣磨,终使案件调解结案。以亲身的经历、朴实的语言,细致入微地揭示了当代法官在面对复杂的矛盾纠纷下,应当找准思路、从细节入手,巧借外力,实现案结事了。在历经风雨中,重建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信任的“钢结构”。
这个案件的圆满解决,无疑成为我们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鲜活生动的教材。
2013年9月,当厚厚的卷宗堆在眼前时,我已预料到这是一个相当棘手的案件。
事实正如所料。锈蚀的钢架,废弃的构件,丛生的杂草,六年前即已停工的施工场地如今一片荒凉的景象。随着诉讼进程的延伸,饱受风雨侵蚀的钢结构正濒临着生死危机。
这场由建设方与施工方因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付款问题产生的诉讼,已持续六年。对人的一生来说,六年不算漫长;但对于一场诉讼,却可谓旷日持久。这场诉讼不仅消耗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也磨损着人的内心世界。
建设方的法人代表老李便因此成了本地区“驾着别克轿车进京上访的第一人”。
最初的印象
老李的上访事件,既影响了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也给老李所在的街道带来了沉重的工作负担。今年春节期间,街道的工作人员几乎全体出动,在老李家日夜轮流值守。两会期间,老李驾车进京,街道的工作人员在高速路上拼命追赶,而其中一个女同志的车上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老李开玩笑地说:“这叫保驾护航。”我毫不客气地说:“人家这叫责任心,你这里叫没良心。人家凭什么冒着生命危险,跟着你到处跑?还不是你给人家找的事吗?不都是为了你老李的利益吗?”
自私、偏执,不近人情且反复无常,是上访者给人留下的一般印象。
在接触老李的最初那段时间,这种印象是根深蒂固的。老李并没有给我带来与其他信访者不同的形象,正如他借用别人的话所作的“自我评定”:“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个小人,就是个无赖。”但我知道,对法官来说,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我只能用法律去评判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无权对当事人的人格进行道德审判。
所以,在我这里,老李应当享受到“宪法上的公民”待遇。我要试图去接纳他,而不是排斥他。不管平日里老李如何为人处世,如何古怪刁钻,我已做好了与老李相处的心理准备。
我们是平等的
平等观念或应是法官的第一观念。在与老李的交往中,我没有高高在上,没有戴“有色眼镜”看人。在我眼里,老李就是一个带着诉求的普通当事人。当然,他是一个富人,有着不言而喻的优势经济地位,但我并没有觉得他比我更富有。“在自由和法律的天平上,我们是平等的。”我对老李说。
老李不止一次来到法院。从院长到庭长,都耐心地接待过他。他是出了名的当事人。人一旦出名,心里可能就会飘。老李也有想飘的迹象,说起话来有时带着火气。我便及时摁住:“你不吃五谷杂粮吗?你不是一天三顿饭?你比别人多长一条尾巴吗?”老李就平静下来,一边喝水,一边唠事情。
端茶倒水,人之常情。老李每次来到法院,这是我必备的礼节。我也几次去过他的工厂。工厂就是他的家,老婆、孩子都在那里。每次他也是端茶倒水。我们看问题的角度有所不同,观点和理由也常见分歧,但并不影响我们的平等交往。
老李是个健谈的人。有时在办公室,有时在接待室,有时是上班时间,有时是下班时间,还有周六或周日,话语投机时,往往一谈就是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每当时间过晚,我总是理直气壮地说:“老李,送我回家。”老李也很爽快:“应该的”。
在接触中,我发现老李身上有不少优点:勤劳、朴实、节俭。他不太讲究穿着和饮食,与其他阔绰的生意人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这一点我倒是欣赏。
吃烧饼的老李
但我与老李也有碰撞的时候。
最让我生气的事情是,他竟然在开庭的时候公然吃烧饼。他曾经跟我说过,他有糖尿病,需要少食多餐。其实我已注意到他从包里掏烧饼吃,这与法庭的氛围确实显得不伦不类。我想,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吧。这时,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提醒说:老李在吃烧饼。由于他提醒的声音大了些,我感觉双方当事人可能都已经听见。我只好告诫老李:“法庭不是吃饭的地方,请收起你的烧饼。”这一下恼了老李,“我有糖尿病,需要吃东西,出了问题你们负责。”老李站起身在法庭上嚷了起来。为避免他情绪失控影响开庭,我只好即时宣布休庭,让老李把烧饼吃完。
休庭期间,我把老李耍了一通。“我尊重你,你也应该尊重我。你见过在法庭上吃烧饼的吗?你如果觉得法庭不值得你尊重,有本事你撤诉好了,我也不想再审你的案子!”老李一声不吭。他的烧饼终于吃完了,我们继续开庭。
老李也有恼我的时候。在今年两会期间,老李别出心裁地提出要再次开庭并且进行视频直播。由于庭审程序已经终结,我当然不能答应他的无理要求。经过商讨,我们同意举行一个案外听证会,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我主持并宣布了会场规则和纪律,听证会有条不紊地进行。轮到施工方发言时,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突然情绪激动,使用了一些带有人身攻击性的语言。虽然我立即进行警告、训诫和阻止,但失控的情绪还是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老李肯定受到了心理伤害。但令我吃惊的是,这一次,老李居然出奇的冷静。客观地说,老李表现出了一种罕有的节制和风度,这也让我看到了他令人敬重的一面。
但事后他还是找了我的麻烦。老李说:“你知道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吗?就是太听你的话了。我白白地让人骂了一顿。”我说:“老李,这就叫素质。你知道我为什么敢坐你的车吗?我相信你的素质。”
我不但相信老李的素质,我还相信调解之门就在眼前。
打开调解之门
调解需要权威和信任。在与老李接触一段时间后,调解之门终于艰难地打开了。
老李最初提出的调解方案是一个天价,没有谁会接受。他的方案是在钢结构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要求施工方再赔偿500万元。而六年前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只是400万元。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我劝老李拿出一个较为实际可行的方案,但过于精明的老李总是患得患失,犹豫不决。
从此前承办法官的调解过程看,老李已经失去了太多建造钢结构厂房的机会。而厂房的建造对于老李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论是扩大生产规模还是对外租赁,这都是一个基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我设想了几种调解思路:一是建好厂房,两不找;二是谈妥赔偿数额,一次性处理;三是先建厂房,关于工程款和损失问题由双方另行处理。
老李最想要的结果就是建厂房,同时希望获得一些生产资金。施工方鉴于质量问题,也愿意给予部分赔偿,但对于再建钢结构则相当抵制。
在调解过程中,在分管领导的协调下,法院与街道进行了工作对接。街道的意见是让施工人拿钱一揽子处理。这当然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只是工作难度可想而知。我的考虑是同时打开两扇门,由街道方面承担“拿钱”的方案,法院承担“建房”的方案,让当事人在这两个方案中选择其一。
最好的结局
半年时间过去了,调解还在按计划进行着。老李脚踏两只船,既想建房又想要钱。我说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赔钱不建房,建房不赔钱,当然有钱也可以建房,你还是自己决定。老李肯定是费了不少心思,度过多少不眠之夜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讨论调解方案,老李经常在把我送到小区楼下的时候,我们就坐在车里一聊就是个把小时。这或许说明了他对我的信任,也或许说明他还没有拿定主意。
街道的调解进行得很艰苦,但还是有了进展。我明显感到老李有了压力。前一段时间,他心情沮丧,不停地催促我下判决,并说怎么判都行,他只要一个判决结果。这当然不是老李的心里话。老李说,街道也在做他的思想工作,只是提出的数额不能接受。我让老李沉住气,如果街道调解不成,就看房子怎么建。
施工方亦向法院提交了建造钢结构的施工方案,我把施工方案拿给老李看,老李担心再建的房子质量不达标,影响安全使用。老李提出竣工时要搞一个质量鉴定。施工方当然接受不了。锈蚀的钢结构材料即使作除锈处理,也难以通过验收,但推倒重建必然造成更大的损失。施工方也是充满矛盾。看来只有关上一扇门,才能走出另一扇门。建房子的方案到了要关门的时候了。
老李对建房子的方案仍然抱有一丝希望。我说建房子固然好,但细节性的问题太多,不如你拿钱自己建,既省心又合算。今年七月,调解终于出现了实质性进展。施工方斟酌再三,选择了赔偿。一个周六的上午,我把老李约到办公室。老李问我街道提出的300万元是否合理?我反问道:“还有比这更好的方案吗?在六年前你敢想这个数额吗?”老李说,这是他最不愿意接受的方案。但从他的话里,我知道他已经接受了。我说,这是我当初提出的所有方案中最好的方案了,如果街道能说服施工方,这将是本案最好的结局。
2014年7月11日,晴。我把老李与施工方以及街道工作人员约到了法院。协议框架虽然前一天晚上即已拟定,但其中个别细节性条款及表述方式的推敲还是花费了我们大量时间。我清楚,这是最后的调解,一定不能节外生枝。下午三点,调解书制作完毕,并向当事人履行了送达手续。
老李的妻子看见我们中午饭也没吃上,从车里抱了个大西瓜,笑嘻嘻地切给大家吃。我终于可以长长的松一口气。在近八个月的时间里,从法院到街道,从领导至办事员,大家都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而今天,正是收获的日子。重要的是,有了这300万元,老李的钢结构又可以开工重建了。这是本案最好的结局,也是当事人最好的结局。
(作者系蚌埠中院民四庭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