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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人本 高效立案
作者:唐春霞  发布时间:2014-07-14 17:10:4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纠纷的日益复杂,基层法院诉讼压力也越来越大,2013年,我院受理民事和行政案件4700多件,在全院干警的辛勤努力下,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也有部分群众反映基层法院立案难问题,极大影响了法院的形像。结合本人在立案岗位工作的实际经验,仅对此做出个人的几点看法。

    我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一直秉承“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认真学习贯彻 “三严三实”要求,竭尽所能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在我院立案,大部分案件都相当的快捷。只有小部分案件由于存在问题,才没有当即立案。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立案难”之一——不可诉案件:

    法院并不能包揽所有的社会纠纷,但一些群众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法院是万能的,一但出现纠纷就想到法院,听不进工作人员的解释,来法院缠诉,法院不予立案,就认为法院推脱不给办理,产生“立案难”的印象。

    “立案难”之二——疑难案件:

    随着社会矛盾的日渐复杂,不断涌现出很多新型的矛盾纠纷,使得立案工作在实践中不好把握。对于这些新型、疑难案件,工作人员把握不准需要请示,才没有当即立案。  

   “立案难”之三——材料欠缺案件:

    工作中,还有很多案件虽然应当立案,但是由于诉状或者材料缺这少那,法院工作人员告知补正后再来,从原告第一次到法院后,可能跑了多趟路,感觉法院“立案难”。

    “立案难”之四——超负荷案件:

     基层法院来立案的当事人非常多,每个案件立案人员要仔细审查,还要指导当事人填写表格、录入案件信息等,手续繁杂。有部分当事人情绪急躁,觉得排队等候到下班也来不及办理,感觉法院“立案难”。

群众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追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一、转变工作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法院的职责是化解纠纷,在严把立案关的同时,改进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积极导诉、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要以平和、宽容的心态去对待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坚决不能让矛盾在工作中进一步升级。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工作中始终秉持着以严厉的眼光对事,宽容的态度对人的原则,以满腔的热情,高度负责的精神,让群众在接触法院的第一站感受到尊重和公平公正。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立案工作面广,难度较大,这对立案庭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考验。我们始终坚持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对于新型、疑难案件不畏艰难,及时向领导请示,积极向同事学习,做到符合条件的案件应立尽立,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基层法院事多人少是难以回避的问题,创新服务方式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途径。对于不能立案的案件给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其正确的解决途径,使其走出法院的大门,还有地方可去,不至于向法院缠诉。对于应当立案的案件,要认真审查案件之后,将其应当具备的立案条件一次性给予说明,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不能让当事人在来回跑腿的过程中感到法院立案难。

    解决立案难的现象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努力加以改进。群众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追求,为了这个追求我们会不懈奋斗,克服困难,确保法院的立案工作质量。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