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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送达难之躲与藏
作者:于忠鼎  发布时间:2014-07-15 16:41:48 打印 字号: | |

   一次去陈集乡某村送传票,目的地比较偏远,被告家也不好找。幸好这个案件原被告都是一个村的,只是不在一个组,我们可以打电话让原告带着我们去找被告。到了村口,我们见到原告,原告向我们详细地说明了被告家所在位置。为了避免原被告再起纷争,我们建议原告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被告家了。于是,我们二人就开车直奔被告家。

    村里的人见到警车过来,都把目光聚焦了上来。等我们快到被告的家门口时,就看见几位中年妇女在被告家走廊内打牌,她们看到了警车,也开始议论纷纷。我们停下车,她们突然就不打牌了。我们下车之后,就向她们询问:“请问这是年某某家吗?”

    甲说:“我不知道,我是来串门玩的,我不叫年某某。”

    乙大声说:“这不是年某某家,你们找错地方了。”

    丙说:“我不知道谁叫年某某,好像没有这个人吧!”说着,还向屋里看了看。

    我们就奇了怪了,原告明明指的是这家,为什么没有人承认?这几个人的回答也奇怪,这家门口这么多人,怎么却没有户主?法官又继续问:“你们既然都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那么都在这里干什么?这家难道还没有主人吗?我们就在这等等看吧!”

    这次没有人回答。

    大概过了十分钟吧,又一位妇女(丁)从屋内走了出来,来到法官面前,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扑克牌,貌似还是整理好的等着出牌呢!我们看到甲、乙、丙看她的眼神,就猜出了这家的主人终于露面了!法官对她说出了此行的目的,丁也就承认了这就是被告年某某的家,她便是年某某的妻子,可年某某确实是不在家。丁讲,她们看到法院的警车朝她家过来的时候就大概猜到是来找年某某的,其他几个人都劝她躲起来,大家帮她瞒过去,让法院找不到人。没想到啊,还是躲不了!

    法官对丁讲,别人让你躲起来,不一定是帮你,可能还会损害你的权利。你不懂法,我们可以向你解释,但如果你躲着藏着不见我们,那么你自身的权益就可能失去保护!

    看着似懂非懂的丁,我们暗自庆幸她才躲藏了十分钟……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