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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离家逃债无下落 担保人拒绝还款遭拘留
作者:孟明轩  发布时间:2014-07-18 17:32:2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7月15日,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数次蹲守,终于将担保人吴某堵在家中,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第二天吴某的亲属即来到法院,交纳2万元执行款后,与申请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和解协议,致使一起拖欠一年多的借款合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09年7月,顾某因购买车辆向怀远县某银行借款14万元,该借款由吴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顾某贷款后于2012年8月归还本金6万元及其利息,余款9万以无钱为由未归还,担保人也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而成讼。怀远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5日依法判令顾某在十日内归还借款本息,吴某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期限届满顾某、吴某仍未履行,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顾某全家外出务工且下落不明,担保人吴某也故意躲避执行法官,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直到7月15日这天,终于将吴某成功抓获,案件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