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法院执行局针对不同执行个案的研判,因案制宜确定执行方法,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申请执行人彭某某与被执行人五河某有限公司系经营中的生意伙伴,2013年以来有多次业务往来,后因双方在业务上发生矛盾,申请执行人彭某某诉至本院,经本院审理终结,判令被执行人五河某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彭某某煤款1210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执行法官经过对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和可供执行财产调查表明,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是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彭某某在业务交往中不讲诚信,多次因供煤不及时,导致其生产停滞,因此对判决怨气大,声称反正现在企业生产的产品市场都不景气,强制执行只有汽块砖。为此承办执行法官针对此情况及时向执行局反馈情况,执行局正、副局长及时研判执行思路,核实被执行人反映问题,在不影响被执行人正常经营,打通执行化解管道,力争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解决问题。承办执行法官一面向被执行人释明我国现行相关执行方面法律规定,做过细疏导工作的同时,根据被执行人反映的问题向其阐明不要赢得官司输了理,善意规劝其应恪守诚实守信的经营之道。经过淮上区法院执行法官对双方推心置腹,入情入理的深入剖析,指出各自处理问题方面的不足及存在的错误,促使双方均认识到各自在本案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各自过激行为均有悔意,承办执行法官抓住时机,很快使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第一批执行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