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在“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禹会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执行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靠上抓,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的全院一盘棋格局。探索、推行执行透明、案件督办、穷尽执行措施、集体研究、创新执行工作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执行”的机制,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及执行公开力度。改变粗放式执行,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杜绝乱执行、消极执行。将人民法院执行活动放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该院近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将重大执行活动全部录音录像。利用中国法院网等互联网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力度,被执行人被信用惩戒后将取消获得任何荣誉的资格,真正做到让老赖无处藏身、寸步难行。同时,该院努力调动申请执行人积极性,告知申请人有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住所地的义务,告知执行程序存在的风险,并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享有知晓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的权利。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年来该院已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案件5件,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二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省高院、蚌埠中级法院建立的执行指挥系统,查询、扣押、冻结相关财产,特别是中院的查控系统在今年6月份升级后,该院充分利用系统优势,查询当事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计128件次,并对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有效执结案件21件,极大的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三是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公安厅2011年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该院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执行下,共对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五件4人次。
四是创新执行机制。该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机制,要求执行人员把握执行新理念,创新执行方法。探索建立了辖区执行联络站制度、同一被执行人集中执行等制度,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化解了一批长久未结的案件,最大限度的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