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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法院:巧用救助基金 化解疑难案件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14-09-03 16:28:3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启用救助基金,成功化解王某因丈夫被殴打致死附带民事经济赔偿案。

 

    王某丈夫被李某醉酒后殴打致死一案,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时,王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李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判令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经济损失208494元。判决生效后,由于李某在押,家中又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一直在不停地上访。2009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李某住房一处。但因李某妻子无固定工作,收入较低,女儿又在上大学,若拍卖该处房产将使李某妻子居无定所。在此情况下,龙子湖区法院多措并举,在继续依法查封李某房产的同时,通过政府帮助落实王某低保待遇,申请上级政法机关拨付一定信访救助资金,并自筹部分执行救助资金予以救助,终使这件困扰法院多年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据统计,近五年来,该院巧用救助资金,化解了27件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每年启用救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真正做到了花小钱办大事,取得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