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真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把陪嫁的物品要回来了,还让被执行人将陪嫁物品送回我家,你们的工作做得真好!”近日,申请执行人小张感激的对龙子湖法院的执行法官说到。
小张与小杨于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月订婚。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和,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随即发展到分居生活。小杨于2013年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嗣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小杨于2014年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经法院判决,法官依法作出了由男方小杨返还部分陪嫁财产的判决。判决后小杨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积极主动履行,女方小张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了解,发现小杨愿意将陪嫁的财产返还小张,只是对小张有意见,一直未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并不急于对小杨进行强制执行,而是耐心做小杨的工作,争取让小杨主动将陪嫁财产返还小张。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小杨同意将财产返还小张,而且还主动提出将陪嫁财产送到小张家中。至此,一起婚约财产的执行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