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中秋节后上班的第二天,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镇村干部的大力配合下,圆满执结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村中十几户人家的生产道路得以通行,受到群众欢迎。为规范执行行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民行科同志应邀现场监督。
朱顶镇某村四组有一条十几年前形成的东北西南方向的产生活小路。2013年10月初,该条路在位于张某某、张某家附近的路段两人用石块杂物等堵死。十多户村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排除妨害。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争议的路是十多年前形成的道路,在没有其他道路可以通行的情况下,两被告以该争议的路面是自己承包耕地为由,将路堵死,既无事实根据,亦无法律依据,故原告主张两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两被告抗辩该争议路面是自己承包的耕地,未提供出承包耕地的明显界限;即便有证据证明争议的道路是占用了两被告的承包耕地,因该路已经形成十余年之久,在村内没有规划有其他道路用以通行的情况下,两被告依法也必须让其他村民通行。为此,判决被告张某某、张某自行将堵在争议道路上的石块和杂物拆除。
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执行。经过法院执行员多次调解,但是被执行人的工作始终做不通,考虑到接近秋收秋种在即,农机进出受阻,被执行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十几户村民的生产生活,执行局决定节后集中力量强制执行。
执行当天,法院人员分成稳控组和实施组,明确分工。稳控组负责稳控被执行人,防止有过激的行为,同时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组负责道理的清障,用挖掘机挖开道路,紧接着撒上石子,把清理出的道路固定下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施工,路障全部清理完毕,周围响起群众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