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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闹市大屏“晒”老赖 两人主动还款求除名
作者:吴媛媛  发布时间:2014-09-18 15:04:1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9月1日起,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淮河文化广场LED大屏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首批曝光的“老赖”共6名,执行标的总额达1622万余元,其中标的额最高的达700万元。目前,已有两名“老赖”主动找到法院,表示将尽快还款,请求“除名”。
    昨天上午七时,淮河文化广场LED大屏幕准时出现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市民驻足观看。记者看到,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的名单上有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行标的、失信情形等,并附有每个人的照片。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在法院外的社会电子屏幕上公布“老赖”信息,每天分早晚两个时段,各滚动播放一小时。“名单公布后仅两天,就有两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我们,表示将在本月底前履行执行义务,请求将他们的信息从大屏幕上删除。”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目的是对被执行人不守诚信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影响其社会活动、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等,从而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除向社会公布“老赖”信息外,市中院还采取多项措施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去年以来,该院先后对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并率先在全省建立司法查控网,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实行网上实时链接,数据共享,将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等信息纳入网络,实现“网对网”查控一体化。今年,该院又与银监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网络查询及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全市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式与司法查控网进行对接,建立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交易对手账户信息等金融信息的“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有效扩大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应用共享范围,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链接>>>  根据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公布信息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等8家单位会签了《“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形成社会合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