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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法官上门送款温暖民心
作者:陈义早  发布时间:2014-09-25 11:13:3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9月22日下午,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又一次专程前往申请人王某和家,把刚刚执行到位的3000元执行款送到他手中。因交通事故瘫痪坐在轮椅上的王某和激动地说:执行法官司法为民,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

 

    与赵某某、蚌埠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两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两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无存款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查封了被执行人蚌埠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肇事车辆的户籍,并通过蚌埠中院委托市交警支队对车辆进行扣留。为解决王某和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两被执行人住所,多方面施加压力,迫使赵某某于9月22日上午到法院交款3000元,并达成还款计划。 

 

在今年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活动中,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将“司法便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7月初启动“司法便民”活动,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正义的天空。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经济困难的申请人,执行局特事特办,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款到位后三日内登门送款,并办好相关的领款手续,免除这部分申请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车途劳顿,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司法便民”活动启动以来,法院执行局共对10多起案件登门发放执行款20余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