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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联动 老赖受严惩
作者:张红星  发布时间:2014-09-25 11:15:5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有效打击拒执犯罪,五河县人民法院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执行联动,加大惩戒力度,切实保证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拒执案件5件5人,其中已判决2件2人,正在审查起诉2件2人,网上追逃1件1人;有4名被执行人在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全部履行了义务,极大地威慑了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社会反映良好。

 

    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机制,保持沟通顺畅、信息互通,切实提升了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与准度。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县委政法委为总枢纽,公、检、法通力配合,共同行动,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的局面。对法院移送的拒执案件,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及时审理判决,建立起三方快捷、便利、高效协作机制,保障了拒执犯罪案件的顺利办理。下一步,将把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平安五河建设及公安、检察机关绩效考核范围,既提高公安、检察机关配合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积极性,又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同时,注重预防犯罪,使被执行人知晓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尽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法院积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对潜在的“老赖”形成法律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尽量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如对被执行人可能涉嫌拒执犯罪的,执行干警采用“明法析理、以情促和”、“强制措施与思想感化并用”等方法,促成执行和解或当即履行。对移送审判的拒执案件,和刑庭法官共同对被告人明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对宣判前已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及时将相关材料交付给刑庭办案人员,方便刑庭法官根据量刑规范化要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刑罚处罚。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