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收到感谢信,对于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说,已是一件平常的事。但九月二十三日上午送来的一封感谢信,却让承办人张红星和同事们十分高兴,不仅一起执行多年的案件圆满解决,还得到了“老上访户”的理解。
写感谢信的人叫李某某,五河县申集镇人。2005年,他借给董某某5000元,对方到期未付,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董某某未履行义务而申请执行。董某某为逃避债务,常年在外,居无定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以致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实现,这导致李某某对法院执行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对法院执行力度也十分不满,多次上访,使得执行人员承受了很大思想压力,也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当执行员张红星接手此案后,与申请人李某某进行多次沟通。真诚的解释,得到了他的理解。张红星和同事针对本案的实际特点,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主动出击,通过多种渠道,终于掌握了董某某的行踪,在2014年9月18日上午找到了董某某。慑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董某某立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领取执行款后,李某某激动地握着张红星的手说:“为了这笔钱,让你们这么辛苦,我还到处去上访,感觉真对不起你们。”张红星笑着说:“只要你对法院执行的公正性和我们执法力度满意就行了!”他不住的点头,真诚地说:“满意,满意!往后再有案子我还请你们执行!”
审判难,执行更是难上加难。张红星和他的同事们不畏困难,本着“公正执法,和谐办案”的原则,无论大案小案,都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用他们的热情、耐心、执着履行自己的职责,捍卫着五河法院的荣誉和尊严,展示了五河法院全体执法人员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