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怀远县法院执结一起委托案件,让外地申请人一样感受到公平公正。
2014年初,江苏杨女士的丈夫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渣土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渣土车主吴某负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杨女士起诉至南京市六合区法院。除保险公司赔款外,法院判决渣土车主吴某赔偿杨女士10万元,挂靠的某运输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南京六合区法院以被执行人在我院辖区为由,将案件委托至怀远县法院执行。该院接到该委托案件后,积极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历经五个多月的奔波和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执结后,申请人对怀远法院的评价是:怀远县法院对外地申请人一视同仁,办案不打折扣,公平正义看得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