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五整五建”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专项整治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着力破除“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工作措施
(一)整治文山会海,改进学风文风会风
1、班子带头,提倡开短会、开视频会,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和活动出席领导的级别和人数,今年我院会议数量总体控制在10次以下;
2、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要求的不予发文,媒体已经公布的不再下发纸质文件;
3、凡是无上级要求的检查评比一律取消;
4、对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采取合并、撤消等办法进行精减,除工作需要对口设立外,不再增设。(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完成时限:12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依托移动互联网延伸热线功能,构建与网上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互联互通的移动通讯服务平台,为群众快捷便利地提供各类诉讼信息服务。(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本院各部门;完成时限:11月前)
2、诉讼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办公,统一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收转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设置无障碍通道、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书写、复印、传真、网络等设备,提供诉讼指导资料。(牵头领导:李永成,责任单位:立案庭;完成时限:12月前)
3、增设网上诉讼服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指引、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远程视频接访等服务。(牵头领导:李永成,责任单位:立案庭;完成时限:12月前)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严格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遵守实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二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出国(境)相关规定,不违规办理出国(境)手续,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名义的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三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和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2、规范机关公务接待。由办公室制定《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归口办公室管理,年初制定预算;严格呈报审批,事前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严格按标准开支;不超标准,不超范围接待。上级领导、其他省市法院来调研、对口交流,尽量减少宴请,减少陪同人员,不安排高档酒店饭店,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严禁讲面子讲排场,铺张浪费。
3、切实解决迎来送往问题。一方面下基层调研或检查工作,不要接送,不要陪同,不接受请吃,不接受礼品,不参加专门安排的娱乐活动。对上级和外地单位,也不到机场、火车站接送,不搞前呼后拥的陪同,不搞没完没了的宴请。(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办公室及各庭室;完成时限:12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
用制度管车、管人。由办公室制定《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明确:一是节假日、公休日,院公务车辆一律停用,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需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使用,严禁先斩后奏;二是严禁驾驶公务车出入和停靠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三是严禁酒后驾车;四不论何时,严禁公车私用;五是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要带头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不出入会所承诺,实行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制度。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严查违规行为并通报曝光。(牵头领导:何军,责任单位:监察室;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整治“裸官”
按照《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调整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有序做好任职岗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开展抽查、核查工作,防止“裸官”问题发生。(牵头领导:崔静,责任单位:政治部;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七)整治干部“走读”
重点整治工作日期间,未经许可,不按规定在工作所在地住勤,离岗返家的;不遵守值班制度,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不在岗位的;无故脱离岗位,出现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等突发性问题时,不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及时解决问题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工作不在状态的。(牵头领导:何军,责任单位:监察室;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八)整治干部“吃空饷”
对全市开展“机构和编制核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再调查再核实,按照政策及时清理。发现瞒报、漏报的要及时清理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牵头领导:崔静,责任单位:政治部;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九)整治干部“红包”及购物卡
签订不持有会员卡承诺书,对持有会员卡情况进行清查。制定市中院科级领导干部“八项承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大操大办、不请客也收礼等借机敛财行为。(牵头领导:何军,责任单位:监察室;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整治干部“参赌涉赌”
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力度,对干警参赌涉赌依法严肃查处。严禁干警以亲属名义设立棋牌室,以娱乐为名变相参赌涉赌。拓宽举报渠道,通过法院内外网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干警对赌博活动进行检举揭发。(牵头领导:何军,责任单位:监察室;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一)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对活动开展以来涉及到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的班次地点、培训费用、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违反规定的及时处理。非经组织选派的外埠培训,自行联系的EMBA培训班等一律叫停。(牵头领导:崔静,责任单位:政治部;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二)整治领导干部企业兼职
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违规兼职情况再认真进行一次彻底摸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和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牵头领导:崔静,责任单位:政治部;完成时限:9月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三)整治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
1、建立追索案件“绿色通道”。对于劳动争议、追索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等涉及城镇职工、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案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执”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尽快受理,适时调解,及时判决,优先执行。(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本院各部门;完成时限:12月前)
2、方便群众诉讼立案。建立预约立案制度,积极做好特殊情况的节假日立案工作。尝试推行远程立案、网上立案,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完成时限:(牵头领导:李永成,责任单位:立案庭;完成时限:12月前)
3、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疑问,应3日内作出回应并说明理由;为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提供好服务;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意见。(牵头领导:各副院长,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完成时限:12月前)
4、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外,全部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设置全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方便公众查询。(牵头领导:各副院长,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完成时限:12月前)
5、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曝光恶意逃废债务的当事人,并向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通报,依法对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牵头领导:朱超,责任单位:执行局;完成时限:12月前)
(十四)破除“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1、重新修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议事、决策。(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政治部、研究室;完成时限:12月前)
2、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向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3、推行随机即时立案、分案机制,切实防止挑法官办案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杜绝“三案”。(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各业务庭室;完成时限:12月前)
4、开通了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实现与最高法院举报网站的联网对接,并加大对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在业务庭室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大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牵头领导:何军,责任单位:监察室;完成时限:12月前)
(十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整治
1、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2、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3、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12月前)
(十六)落实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专项整治
1、制定市中院岗位目标考核细则;2、积极配合市委“五整五建”专项活动。(牵头领导:朱昌锐,责任单位:政治部;完成时限:12月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三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分工负责制,党组书记是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牵头领导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开门整治。
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通报整改进展,并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请群众评判整改结果。
(四)严格责任追究。
院党组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顶着不办、拖着不改、整改不达标、群众满意度低的,要严肃追究牵头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责令重新进行整治,确保整治结果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