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蚌埠市举行“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建立信用惩戒“黑名单”制度的相关情况。蚌埠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等单位分别发布了惩戒失信的相关举措。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安晚报、蚌埠日报、蚌埠文明网等20家省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法院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中央文明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贯彻落实情况,通报了首批对42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库;利用蚌埠日报对24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发布;通过与市广播电台合办“法治之声”栏目,对全市法院219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电波予以公开曝光的相关举措。为切实做好省文明委《“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发布实施工作,自9月1日起,市法院通过淮河文化广场LED大屏幕向社会公开曝光了首批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其中2名失信被执行人已经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同申请执行人和解,承诺在20日内对700万元债务及利息一次性履行完毕,诚信体系的威慑力已初步展现。
蚌埠中院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制度。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确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等信息定期不定期公布于众,让他们的生产、生活处处受限,提高其失信成本,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文明委等21家单位联合签署的《蚌埠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精神。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册编立、定期公布、定期上报工作,形成信用惩戒“黑名单”数据库,向《合作备忘录》有关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等失信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全市法院要贯彻落实好民诉法第255条规定,对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增强失信惩戒力度。
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表示要认真履职,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抓手,强化《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金融领域征信宣传,继续加强对蚌埠市征信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利用征信系统开展信用查询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携送共享工作,组织全辖区金融机构在征信领域开展诚信建设工作,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牵头推动诚信建设“大宣传”,利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诚信文化、选树诚信典型、开展诚信创建,积极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