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和解方式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重新建立起了和谐的亲戚关系。
2009年8月11日,孙某的弟弟被亲戚王某的车撞了,到医院住院时,王某身上没带钱,向孙某借了现金3000元交医药费,同时王某给孙某出具了一张3000元的借条。之后,孙某多次催要王某还款,但王某一直未给付,孙某遂提起诉讼。在二审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于2014年3月20日以前给付孙某人民币2500元,如逾期给付,则自逾期之日起改为王某给付孙某人民币3000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逾期后,王某仍然未给付孙某借款,孙某即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同时向王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限期王某申报财产,但王某还是不愿给付欠款。待报告财产的期限过后,执行人员将王某传唤到法院,要求其履行义务,王某强调其正在承包一工程,因工程是全承包,需要垫资,工程即将要竣工,现在已垫资近200万元,资金紧张。执行人员要求其立即履行完毕义务,否则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王某看法院要来真格的了,立即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使原本紧张的亲戚关系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