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为了我的案件你们没少费周折,帮我讨回了这10万,了结了我心里的一桩大事!” 李某感激地对怀远县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申请执行人桑某系邻居,2012年桑某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为期一年的期限过后,桑某并未按约定返还借款,多次索要无果,李某将桑某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怀远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桑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承担利息。判决生效之后,桑某以资金短缺为由,拒不履行,李某向怀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与被申请执行人桑某做了大量的沟通,但被申请执行人桑某始终以手头没钱为由拒不履行,阻却了案件的执行进展,得知这一情况,申请人李某积极提供被申请人桑某的财产线索,指出其名下有车、房和机械设备,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进程,对被申请执行人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面对申请人迫切希望讨回借款的心情和被申请执行人顽固的态度,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最终还是希望双方能以邻里和睦为重各自退让一步,并组织当地村委会做双方的工作,对被申请执行人耐心的讲解拒不履行判决的利害,跑了很多趟,做了很多次的沟通,最终被申请执行人桑某被执行法官真诚为民的办案作风所感动,同意将10万元的现金及利息返还给申请人李某。至此,这起涉及金额1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