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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也有兑现时”
作者:张红岩  发布时间:2014-10-30 10:48:3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4年10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孟某高兴地从执行员手中接到执行款以及逾期债务迟延履行金计二万七千余元,高兴地对其他在场的人说道:白条也有兑现的时候。 

 

    1997年1月,固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双方约定:被告杨某等人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10287元,于当年付清,县法院依法制作了调解书送达了双方当事人。其后被告分文未付,申请人在申请执行时对执行员说,你们法院打的白条,希望你们能够执行兑现。执行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申请人也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止执行,执行局给申请人发放了申请执行债权凭证,申请人孟某虽然对执行人员表示理解,但也无奈地说道,法院又给我打了白条。 

 

    最高人民法院安排布置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开展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没有忘记自己打过的白条,对中止执行的案件认真进行清理,重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及时恢复执行,本案中的孟某就是一例。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