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强制划扣银行款 纺织工人终获赔
作者:李士刚  发布时间:2014-12-30 16:28:2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于日前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一位纺织员工的工伤赔偿在执行中全部到位。

 

    2008年8月26日,某纺织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31日至2011年1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三年,合同期限为2011年1月30日至2014年1月30日。2011年 11月18日,刘某在纺织公司工作时摔伤。经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刘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2013年6月1日,经蚌埠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劳动功能障碍为九级。刘某与纺织公司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发生纠纷,刘某遂向蚌埠市禹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3年9月23日,蚌埠市禹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禹仲裁字(2013)第11号仲裁裁决,裁决:1、解除刘某与某纺织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2、纺织公司支付刘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20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42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370元;3、纺织公司支付刘某停职留薪工资733.6元;4、纺织公司支付刘某二次手术期间营养费450元、伙食补助费450元、交通费150元;5、纺织公司支付刘某劳动能力鉴定费280元;6、纺织公司支付刘某医疗费6348.86元。纺织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遂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本院审后判决,支持了仲裁委的裁决,共计56000余元。

 

    裁决后,纺织公司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找到纺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敦促其主动履行,同时查封该公司的银行帐户,最终强制扣划了全部工伤赔偿款,刘某终于拿到了迟到多年的工伤赔偿。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