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新年新气象,工作新状态,执行新常态。
2月25日一大早,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告别春节假期,收拾心情,又投入到了紧张的执行工作中,第一天上班就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高某系邻居,2014年年底两人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扭打,致使王某受伤。事后,高某拒绝向王某赔偿损失。王某随即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高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0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高某仍拒不赔偿,王某无奈于过年前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是由于邻里矛盾造成的,且标的额不大,为了化解纠纷,修补邻里关系,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进行约谈,并给予双方一个期限,让他们回家再考虑一下,先过一个祥和的春节,而后于上班第一天再来法院彻底解决该案。于是,上班第一天,当事人双方都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高某将赔偿款一次性交付给王某,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