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被执行人陈某的父亲主动携4万元执行款赶到怀远县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谐落幕。
申请执行人姚某是在去年9月份被被执行人陈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撞伤的。姚某起诉后,经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陈某共应赔偿99000余元。此时,陈某已躲避外地,将自己年幼的女儿留给父母抚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没有发现陈某的影踪,也没有查到陈某有利执行的财产线索,而申请执行人又不断的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面对此种执行现状,执行法官决定改变执行思路,做做陈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当执行法官找到身在农村的陈某父母时,令人意外的是,经过做工作,陈某的父亲竟然当即表示,虽然管不了已离婚的肇事儿子,但他们一定不会装孬,一定会想办法弥补儿子的错,明天我就去法院交一部分钱。一天过去了,执行法官没有等到陈某的父亲,打电话也联系不到陈某的父亲。执行法官也急了,难道刚刚有了一丝眉目的案件就此泡汤吗?执行法官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一上班就再一次驱车赶到陈某父母所在的偏远农村,一直等到将近中午才见到陈某父母的身影。原来,陈某年幼的女儿昨夜突发高烧,陈某的父母半夜就将孩子送到了医院。得知事情的原委,执行法官没有再提案件的事情,只是安慰了陈某的父母。陈某父亲却感到很抱歉,表示明天一定会去法院解决儿子的事。
听过法官的解释,姚某也深受感动,当即决定放弃9000余元的执行请求,并同意了陈某父亲提出的剩余执行款分两年付清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