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固镇法院每年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上千件,但碰到撞人的一方有能力支付被撞一方正常的医疗费用而不愿意支付的可谓是少之又少。近日,固镇县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3年7月10日,洪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固镇县大营路由东向西行驶,碰到了迎面来的徐某,造成其左内外踝骨骨折,花去医疗费用6000元。出院后徐某向洪某索赔,但洪某拒不认账。2013年9月,徐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法院判决洪某一次性支付徐某医疗费、护理费共6000元。拿到判决书的洪某依然拒绝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洪某下发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洪某拒不签收,且态度蛮横。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对洪某作出依法拘留15日的决定。一看法官动了真格,洪某慌了神,立马要求联系家人筹钱,第二日,洪某家人送来了6000元执行款。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