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被执行人赵某被迫履行了自己亲手签订的调解书,给付了拖欠妻舅两年之久的20000元工钱。
申请执行人腾某是被执行人赵某妻子的亲舅舅。因赵某对外承接木工工程,腾某自外甥女和赵某结婚后就一直跟其干活。刚开始,赵某是工程即结即付,不存在拖欠的问题,但随着和妻子感情有问题之后,赵某开始拖欠工资,最后累计拖欠腾某20000元工钱,其中15000元写有欠条。腾某见赵某久拖不付工资款,便于2014年6月分别以民间借贷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案由将赵某告上法庭。经调解,赵某答应两月内付款。
调解书生效后,腾某再也见不到赵某的身影,就连自己的外甥女也不知道赵某的影踪。腾某预感到事情很麻烦,便连忙持两份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是对赵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一轮查询,一无所获后便多次到赵某家中找人,但都是无功而返。面对申请人腾某焦急和不满的眼光,执行法官耐心的向其解释,并承诺一旦找到被执行人赵某就将其控制,迫其履行义务。腾某最终表示理解。
一天早晨,执行法官在步入法院大厅时,在大厅的滚动开庭屏幕上竟然看到了赵某的名字。此赵某是不是自己要找的被执行人赵某?执行法官当即和审判人员进行了联系,经核实后二者确实是同一人。2015年3月13日,赵某作为原告和妻子离婚庭审刚结束,执行法官和法警便将其“请到”了办公室。经过短暂的攻心战后,执行法官明确告知赵某如不即时履行两份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见到如此威严的阵势,赵某情知无法再逃避履行,打电话让其父母将20000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两个看似进入死胡同的执行案件在同一天顺利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