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体现为适应新形势、提出新目标、布局新规划;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而不是一阵风。
在新常态下,作为法院的一名青年干警,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坚定信仰,勇于适应新常态,积极主动新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青年干警应该坚定信仰,勇于适应新常态:信仰,是我们前进的指引方向,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利剑。当我们坚定了这份沉甸甸的法律信仰,会更好的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会更好的捍卫和守护公平正义,会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我们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就会坚守法律人的原则和信仰,就会勇敢的拒绝种种诱惑,保持住内心的那份安宁和寂静。人民的好法官宋鱼水曾经这样说过:一名法官如果在人情关、关系关上失守,也许会得到一些看得到的东西,但失去的却是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最神圣的公正和尊严。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法律信仰,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
二、青年干警应该培养良好的心态,汇聚正能量,勇于适应新常态。记得入职交流会上,院领导语重心长地说:青年干警应该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勇于脱离负能量,负面情绪。当一个人面对挫折和困境的时候,更能够锻造这个人的心态。因为心态是靠养的。作为一名基层干警,需要培养良好的心态,因为态度越积极,就会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就会妥善的处理好基层纷繁的案件,为美丽乡村、美丽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在我们法院就有许许多多好法官,他们勇于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妥善化解纷争,做到案结事了、怨随案清,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守护了一方的和谐,他们是我们青年干警学习的榜样。为此,我们青年干警培养积极良好的心态永远在路上,要热爱自己选择的工作,正确对待组织的分工,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自豪感,树立良好的自尊心、自信心,用勤勉和智慧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汇聚点滴的贡献。
三、青年干警应该保持继续学习,主动适应新常态。“书卷多情是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只有不断地向社会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各位法官学习,才能积累经验,主动适应新常态。20世纪最有影响的美国大法官和著名法学家霍姆斯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学习永远在路上,我们需要保持继续读书学习的心态,完善自身知识的储备,不断的在请教和沟通中完善自我,才能应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纷繁复杂的案件,才能积累正确的判断力,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件。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污染的是整个水源。因此,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航程,标志着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党和人民对法院赋予更高的期望,作为青年干警,是法院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我们应该坚定信仰,培养良好的心态,汇聚正能量,保持继续学习,勇于适应新常态,主动新作为,为法院事业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