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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
作者:褚宏泉  发布时间:2015-05-11 11:01:19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晴。

    今天真是好天气啊。上班的路上是远眺麦苗儿绿,近看菜花儿黄,真是个“踏青”的好时节啊。

    这么好的天气,那可不能错过,一到法庭就赶紧收拾。应个景儿,“踏青”( 送传票)去。

    在农村找人,感觉比城市里容易些。同一个村子的人只要知道小名,一般都知道住哪儿。不象城里,楼上楼下的邻居,十年不知道名姓的不在少数。不过,也有一点小问题:得知道小名!不过,要是不知道也没关系,在村子里转圈找,转圈问,总能找得到。关键啊,嘴要勤,还得甜。本来别人看着警车都不知道有啥“公干”,再愣头愣脑地,知道的都得说不知道。

    今天的当事人稍有些远,在万福镇镇东村。而且,由于年轻,村里留守的大爷大妈好多都不知道他的大名,我们对他的描述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没办法,我们就凭着感觉,走走停停地问:“你好,我们是怀远县法院河溜法庭的,请问你知道马XX家在哪吗?”问完了,我还得加上一句:“他们小两口闹矛盾,我们来调解调解!”

    有时候我停车不方便,同事小符就先下车到路边的人家去问。等我车停好,他也问完了。这时候,我还是赶过去加上一句:“他们小两口闹矛盾,我们来调解调解!”

    这样的次数多了,我看出来了小符眼里的疑问:“怎么老跟“唐僧”一样,絮絮叨叨来这么一句啊?”

    我笑着做了解释:“农村里民风相对淳朴,突然来了警车和“公家人”四处找人,街坊邻居搞不清咋回事,难免会误会。絮叨几句,既避免了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也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尊重,这是老基层的工作法宝之一……”。

    不过呢,这种工作方法也有个后果:“唐僧!”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