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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霍夫曼《主权》之我看
作者:施思  发布时间:2015-05-26 16:41:31 打印 字号: | |

    自法国政治思想家,法学家,近代资产阶级主权学说的创始人让•博丹在1576年完成的《国家论六卷》中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并阐述了国家主权理论后,与主权相关的一系列概念等引起了政治学家、法学家等的关注。有关于主权的专著和论文也是十分繁多。英国政治学家约翰•霍夫曼先生的《主权》一书便是其中之一。

 

    这是一本短小精炼的有关于主权的书。在这本书中霍夫曼先生想要达成这样几个目标:1.主权一方面在我们得生活中发挥着实实在在的作用,另一方面它的概念却又是如此混淆,以至于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工作者和公众。因此,澄清这一重要却又充满争议的概念是极其必要的。2.民主理论、女权主义和后现代这三种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为我们颠覆传统的国家主权观提供了什么样的资源?3.我们能否实现对国家的超越,是个人而不是国家拥有主权。换言之,我们能否重建一种新型的主权观?

 

    霍夫曼先生指出,主权并非历来就有,主权概念更是如此。主权及其概念是现代国家和思潮萌发以后才有的产物。现代主义告诉我们:主权一方面是至高无上的,一方面却又是要受到限制的,正是这一矛盾的理论假设使得主权概念难以逃出自身的逻辑陷进;也正是因为现代主义关于主权和国家之关联的肇端,使得主权概念模糊不清、充满争议。因此,要澄清主权之概念就必须把主权和国家分离开来,这也是贯穿本书的宗旨。在此基础上,为了重建主权概念提出一种新型的主权观,霍夫曼先生从民主理论、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中汲取丰富的理论资源,建设性地提出了“联系的主权观”。这一主权概念,消除了权力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根本对立关系;把主权同它所指向的对象和所处的环境联系起来;既实现了个人的自治又避免了原子式的个人生存方式;既保全了公共生活必要的秩序,又保障了个人的权利;它是一种“理想的现实主义”。

 

    本书分为共九个章节,每个章节都各有侧重点。第一章:坚守主权。在本章节中作者开篇便指出主权是一个“令人厌烦”的概念,但它却是个值得人们关注的概念。主权存在的现实是显而易见的,联合国宪章的第二章宣称其所有的成员都拥有平等的主权。很多学者把主权漠视为一个无一致性的概念而将其抛弃,而霍夫曼先生却明确表明主权概念不能被抛弃,而且不应该被抛弃。霍夫曼先生说主权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它仅仅是和国家联系在一起时才是如此。作者说他对国家是持批评态度的,而国家和主权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要批评其中一个时,必须批判另一个。因此要想明确主权概念,国家和主权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必须被切断,而且,当这一联系被打破以后,主权的概念就能够被重建。

 

    在第三章现代性的问题中作者指出,那些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所谓的现实主义学派的信徒们却把国家和主权之间的联系看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任何把主权和民主,法制,自治和自由这些被他们视之为国内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企图都会使主权的概念陷入冲突之中,而这种冲突已经导致了放弃主权的主张。现实主义者也认为主权观念可以免于争论,但只有当我们把主权的分析限定在国际关系领域时才是可能的。阿兰•詹姆斯关于主权的著作是一个现实主义理论的杰出代表:主权概念最好被限制在正式的范围。他敏锐地觉察到,在国际领域,国家与主权相互影响着,谁也不能随其所愿。他认为,主权概念不过是一个法律术语,其仅仅是表明了宪法和制度上的独立。作者认为这些使得现实主义者陷入了他们想竭力避免的争论之中。因为,使得国家陷入激烈争论中的原因正是其宣称拥有了实际上没有也不可能拥有的合法暴力之垄断权。实际情况是,只要国家本身受到质疑,现实主义者就只能处于无休止的争论中。

 

    通过主张主权是现代国家的产物,可以对国家和主权两者之间之必然联系的传统理论提出挑战——主权并非国家与生俱来的产物。如果主权被证明为现代性独有的产物,那么在前现代国家就会不具有主权,而且这就需要超越受到质疑的国家自身进行审视。在第四章中作者提出,必须以历史的视角来分析主权。虽然国家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并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主权,但是只有我们承认国家声称对强制力的合法垄断时我们才能理解这一点。并且也就是对国家强制力合法垄断的宣称是的国家出现了主权。第五章作者探寻了主权与合法性和强制力的关系以及说明了强制与强制力的不同之处。即便是处于强制之下时,人们仍然保有自主行动,进行选择和享有自由的能力,然而当强制力被适用时,这些体现人之主观特性的东西就会遭到摧毁。强制力将会使胜利者和受害者非人性化。因此,以国家为中心的社会对强制力之滥用会损害每个人的合法存在。

 

    之后作者分别论述了民主、女权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与主权概念的关系,以及它们对于确定主权之概念的建树。作者指出,人民主权的概念是疑惑不清的话,那么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是民主的,而恰恰是因为其显而易见的国家主义特质。民主常常是以主权的对立面出现。作者还认为民主依赖于人民主权,这种主权往往被认为是压制多样性和多元性的。作者还指出由于戴维•赫尔德把主权定义为一个包括了国际性、地区性和地方联系性的权威以及将国家和主权一体化,导致他在关于全球性民主的重要理论陷入困境。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都向国家主权发起了挑战。作者把后现代主义视作为一种颠覆性的逻辑,这一逻辑反对基于抽象概念和思维基础上的禁止观念和等级秩序。

 

    在霍夫曼看来,传统主权概念的最大的一个逻辑错误就在于,一方面假定主权主体是不受限制的,另一方面却又要求其受制于宪法法律,受制于人民权利。所以作者提出了一个联系的主权观。这一联系的主权观首先必须是现实主义的,它必须考虑现实世界中主权国家的突出地位。国家主权所依赖的形式上的平等标准是这种理论的核心。如果国家主权始终平等的发挥着作用是历史事实的话,我们就可以否认国家间的不平等状态,或者是以国家主义的标准来衡量那些没有主权的国家。

 

    总的来说,霍夫曼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主权概念很混乱,但是现实不允许放弃这个概念,于是他提出的出路就是分离主权与国家,而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把主权解释为所谓的“联系的主权”。 在霍夫曼看来,传统主权概念有两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不受限制和强制力的垄断。进一步来说,虽然所谓的主权不受限制还是受制于一个传统观念,即主权受制于宪法法律,受制于人民权利,但是这本身就构成了传统主权概念的悖谬,反过来说,无论实践上是否存在制约,理论上主权概念都是一头不受控制的怪兽。其次,所谓强制力的垄断,关键不在于垄断,而在于强制力本身,对此,霍夫曼提出了强制与强制力的区分,作为社会所不可缺少,或者说必然存在的因素,强制是允许的,但强制力却是决不允许的,因为它意味着暴力和破坏,意味着对权利的侵犯。从这两点中我们都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因素,就是霍夫曼所强烈抵制的作为不受限制的、强制力的唯一合法垄断者的国家与作为自治主体的个人之间的分裂与对立。无论是不受限制对限制,还是强制力对个体的自主权,都清楚表明了霍夫曼的理论倾向。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