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同学的推荐下,我看了哈佛公开课,对第一课《谋杀的道德侧面》中关于公正的讲解感受颇深。
讲课的是美国哈佛大学政府系的斯坦德教授,他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政治学博士。课程一开始,斯坦德教授就点出这是一堂关于公正的课。随后教授讲了一个电车司机选择轨道的故事,即假设你是一名电车司机,你驾驶的电车出了意外,前方有两条轨道可以选择,但两个轨道上都站着人,一条轨道站了一个人,另一条站了五个人,这时,你必须选择一条轨道,你会选择那一条?
斯坦德教授提出问题后,下面学生一片哗然,大家纷纷讨论起来,几分钟后有学生站起来回答说自己会选择人少的轨道,理由是牺牲一人比牺牲五人价值损害要小的多。也有同学持否定观点,理由是,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和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生命的价值并不是取决于人数的。
电轨选择问题实质是就是一个公正抉择的问题。这个故事里无论电车司机选择哪一条轨道,对于他个人来说都是迫不得已的,因为不管是牺牲一个人还是五个人,对于司机来说都是痛苦,因为他并不是裁决者,公正的问题并不应当有他来做。公正的抉择应当是由司法裁判者来做。
如何做出公正的抉择,斯坦德教授在课堂最后说到在法治的国度内首先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做出公正的抉择,在当没有既定的规则时,要由司法裁判者遵循内心的判断,也就是依据自由心证做出公正的抉择。
反思之,关于公正的抉择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都应当考虑的问题,尤其是手持正义之剑的法官。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何根据证据把握案件,如何做出公正的抉择以实现法律的价值是值得法官们用一生去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