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远法院做书记员已经大半年了,开庭是每天的必须功课。每次开庭之前我基本上都是提前十分钟去开门,这段时间刚好能够做完庭前的准备工作。
八月的天气出奇的热,七八点钟的太阳就已经火辣辣的,室内室外可谓是两个世界。这天上午,我正在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打材料,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毛庭长来到我们的办公室说:“现在天气热了,当事人一般都来得比较早,以后开庭的时候尽量把法庭的门开早一点,让当事人进去凉快凉快。”我隔着玻璃往窗外一看,确实有两个人等在四号法庭的门口,于是赶忙收拾了卷宗材料下去开门。
门口的当事人是一起交通事故被告的法定代理人,16岁的儿子骑摩托车撞伤了同村的小孩。
夫妇两个都是农民,丈夫只读了小学三年级,妻子不识字。它们第一次来法院,并不懂的开庭的程序,又因为经济拮据,请不起律师。庭审开始之后,刘法官问当事人是否要申请回避。夫妇俩听不懂回避是什么意思,于是她继续解释说:“审判员和书记员与本案是否有利害关系?”妻子又摇着头说:“枉是利害关系?”。就这样来来回回解释了好几遍,当事人还是一脸茫然地说:“我听不懂。”最后审判员真是急中生智:“你说俺们俩今天来处理你这个案件可照?”当事人这回听懂了,连忙点头说:“照照!有枉不照类!”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个庭开了将近三个小时,每一个环节尤其是质证环节,要不断地向当事人重复解释。庭后夫妇俩有些不好意思,讪讪地说:“真是不好意思,俺们俩没啥文化。耽误你们时间了。谢谢!谢谢!”
通过这件小事,我突然想到了所谓“端架子”的说法。审判工作是代表法院行使公权力的过程,法官在办案的时候尤其是开庭的时候不能没“架子”。规范的着装、文明的用语、严谨的态度都是“架子”,是对法庭威严的维护。但是有很多时候我们面对着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又要放下“架子”,遵守审判程序的同时,多替当事人去着想,尽量为他们减轻压力和诉累。干警多一点耐心,当事人就多一分暖心;干警多动动脑筋、当事人就少许多麻烦。我希望等我做了法官,从我手中出去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让当事人说“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