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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留守儿童的保护问题探析
作者:简寻  发布时间:2015-09-11 16:07:01 打印 字号: | |

    近年农村出现外出务工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离婚现象增多,婚姻缔结随意化,离婚人群年轻化,而随之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已经凸显,尤其是带给留守儿童的“二次伤害”问题值得重视。我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听到了很多声音“我和丈夫(妻子)在外打工,孩子在家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孩子判给我,我出去打工,孩子留在家里给我父母带”,也总能听到老人无奈的叹息“大人离婚,孩子太可怜了”等等,面对这样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首要的就是谨慎对待婚姻,结婚要谨慎,离婚更要慎重。婚姻是家庭的基础,离异不仅是夫妻关系的结束,而且家庭也不复存在,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更是带来严峻的考验。

 

    其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引导。父母应该更多地关心孩子的身心成长,不要向孩子倾诉对方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告知孩子离婚是大人的事情,不会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关爱,要稳定孩子的情绪,培养孩子的积极乐观自信;离婚后的家长双方应该尽力冰释前嫌,都积极与孩子沟通、见面,对孩子进行关爱和陪伴,不要让孩子缺失父母一方的爱;家长还应该与学校、带孩子的老人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孩子的各个方面的现状。

 

    三是细化政府部门的专门作为。比如选任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孩子进行一对一的帮扶;设立农村图书馆、阅览室,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食粮;配置视频通话设备为孩子和外出务工的父母定期进行视频通话,随时了解孩子的需求,增进与家人的感情。

 

    四是学校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孩子的心理辅导和关爱。对留守儿童或离异家庭的儿童可以建立专门的档案,定期进行跟踪和访谈;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增加孩子与老师、同学的接触,让他们在集体归属感中淡忘家庭的忧伤;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是作为我们审判部门应该进行专门的宣传。到农村对在审判中遇到的经常出现的此类问题进行宣传,把离婚后对孩子的二次伤害问题以及其他不利后果进行图文并茂的讲解,让大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如果婚姻真的无法挽回,也不要让本身就已是留守的孩子变成离异家庭的问题儿童。父母之间少一些攻击和指责,多一些包容和理解,把孩子所受的伤害降到最低,让他们健康成长。

 

 

来源:淮上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