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执行在线
来自老赖的“求救电话”
作者:崔国栋  发布时间:2015-10-23 09:54:1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五河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电话中的主人公王某言语非常的着急,语速很急促地说了一连串外地口音的话,一时间弄得工作人员有些捉摸不清他的意思。待理清头绪,才弄明白是这么一回事。

 

    原来王某常年在外地经商,这次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比较紧急,于是就准备乘坐飞机去洽谈。结果到了机场却被告知无法登机,究其缘由是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待多方询问后才把电话打到了这里。

 

    执行局工作人员经过查询,了解到王某在几年前曾与李某有过债务上的法律纠纷,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又经李某申请执行,王某仍拒不履行法律上规定的还款义务。对于此类有能力履行而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五河法院执行局依照法律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地消费行为,主要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际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等九项行为。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后,工作人员向王某说明了其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那我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坐飞机了?我人在外地,做点小生意,难道机票都不给买了吗?”王某焦急得询问道。

 

    “在你未履行法律文书上的还款义务之前,你仍是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工作人员回答到。

 

    “那我现在立刻把钱汇过去,还上,以后还能乘坐飞机吗?”王某接着追问到。

 

    “主动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当做到的,把钱交上来,还给申请人李某,我们将会把你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掉,以后仍可以乘坐飞机。”工作人员如是回答。

 

    “好的,好的,我现在就去法院还钱,把这事情结了,不然以后太麻烦了,真没想到这个后果会这么严重呀,哎…”王某感叹道。

 

    截止到2015年10月14日,五河县人民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62人,像王某这样的例子因被限制高消费主动到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义务的人越来越多,五河县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此举已经作为缓解执行难问题的一项新的举措。

 

    诚信是立人之本,在当今纷繁杂乱的社会中,如果一个人的信用缺失将会寸步难行,更何况是法律所规定的应尽义务。笔者在这里希望各位看官,遵守法律,更要尊重法律,成为老赖不是件光彩的事情,毕竟人终究是要融入社会生活的。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