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10月21日深夜11点半,历经连日的长途奔波,在将被执行人刘飞飞(化名)强制送往拘留所后,五河法院执行局长和三名干警总算可以睡个好觉了。
事情得从2011年说起。2011年初,被执行人刘飞飞及其妻子和两个儿子,一家四人经营粮食收购生意。收购期间与刘三(化名)达成一份协议,承诺现款收购刘三的粮食,于是刘三便将价值236600元的粮食出售给了刘飞飞,可是刘飞飞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刘三货款,而后刘三又多次催要货款未果,于是向五河法院起诉。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采用分期付清的方式进行还款。可是在刘飞飞向刘三还了3万多元后,便不再还款了。随后,尽管刘三多次上门催要,要求还上剩余的20多万余元的粮食款,可是刘飞飞总是以各种五花八门的理由进行敷衍了事,诸如手头紧、别人也欠我钱没还等将刘三的欠款一拖再拖。
刘三在去年向我院申请该案强制执行,立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先是对刘飞飞的财产情况进行了一轮查询,一无所获后便多次到刘飞飞家中找人,但都是无功而返。
在10月21日下午,执行局长和三名干警还在从山东执行案件归来的路上,接到申请人刘三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说道,其已与自家亲戚和朋友将刘飞飞堵在沫河口镇的家中,两家人一度对峙起来,当地派出所已经出警,现两家人都在派出所里。
未避免事态激化,曹局长与执行员们一行四人不顾多日奔波的辛苦劳累,当机立断,在紧急向院里汇报后,经院领导同意,决定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刘飞飞强制拘留15日。于是兵分多路,一部分人先回院里办理刘飞飞的拘留手续,另一部分火速赶往沫河口派出所,务求稳住各方当事人,以免出现严重后果。
晚上9点,在当地派出所办公室内,刘飞飞仍旧极不配合,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鉴于被执行人刘飞飞这种藐视法律的行为,执行法官依照程序向刘飞飞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对其强制拘留15日。面对拘留,刘飞飞开始服软了,当场向申请人刘三一家承诺,从拘留所出来后,将会尽快还上余下的20多万元欠款。申请人刘三一家对此十分满意。
深夜11点半,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连日的奔波长途跋涉的艰辛是肯定的,但是执行法官们对于这些却没有一句怨言。正是因为有了他们这种耐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奋斗精神,执行工作才能更好地进行下去,为了能够让案件顺利执行下去,为了申请人的满意,执行人员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