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时候,老师以一段这样的故事作为结束语:
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躲避一场暴风雨躲进了一座破庙,外面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八个人胆战心惊,以为八人中必定有人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为保大家伙的平安,干过坏事的人应该自己走出庙去接受上天的惩罚。但没有人愿意出去,于是以“往外抛草帽”的方式决定谁该接受惩罚。结果有了一个人入选了,大家于是催他出去接受上天惩罚,但他不肯,于是,大家只好把他抬起来扔出庙门,可就在那个人刚刚被扔出庙门的时候,那座破庙便轰然坍塌了。
老师最后留给我们一个有关于“公平正义”的思索,什么是公平正义,我们要怎样维护公平正义,怎样的公平正义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
与这个故事想呼应的,是老师在开头时作为开场白的一个故事:当火车行驶时,铁路上出现一个岔路,左边有五个人,右边有一个人,假设刹车不能,那么是撞向左边,还是撞向右边。
老师问这个问题时,让在座的所有预备法官逐一举手,是左边、右边还是其他回答。
我左边兄弟法院的法官说,应该选择左边作为答案,因为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法理原则来说,五个人的法益大于一个人的法益。也有选择右边作为答案的,因为正如老师后来所举的例子,如果左边的五个人是穷凶极恶的歹徒,而右边的一个是厚德载物的偏偏君子呢?
所以我的答案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不想一竿子打死的选择五个人。五个人的法益真的大于一个人的法益吗?而且很多时候对事物的衡量又岂是法益大小能够决定的呢?公平正义本就是一个由“人”裁量的东西,僵硬的类比反而会让公平正义失去其原本的存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