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嘀 呤呤、嘀 呤呤”一大早,蚌山法院执行值班电话就不停的响起,“喂,你们是蚌山法院吧,我在你们法院有几件执行案件,你们算算帐,多少钱,我一次性给你们了结了,我天天在外跑,坐不了高铁怎么行?”。
打电话来的是蚌山法院四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这四件执行案件均是2005、2006年的旧存案件,陈某是一名搞建筑的包工头,常年在外地揽活,明知蚌山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长期侥幸认为,执行人员找不到他,他名下又没有什么财产,法院无法对他采取什么措施,能躲就躲。而蚌山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后,对以前的旧存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凡是确定未结的案件,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信贷、及招投标等社会活动。陈某就是旧存未结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之一。
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共涉及四件执行案件,标的额总计14.5万元,在其身份信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在购买高铁火车票时,火车票售票系统提示其被法院限制无法购票,被执行人陈某才深深感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无奈才主动联系蚌山法院,将四件执行案件的案款14.5万元打入蚌山法院账户。在被执行人陈某全部履行完毕后,蚌山法院及时将其名单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