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真是太高兴了!”2015年11月13日,几位民工到蚌山法院领取了执行款,他们捧着追讨的血汗钱,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受雇于被执行人蒋某的郭某等人在霍邱县一钻井队从事勘探地矿工作。至工程结束,蒋某仍然拖欠工资不给。几位民工向蚌山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拖欠的工资款。蚌山法院启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蒋某仍然拒不履行相关义务,考虑申请执行人多为岁数较大的农民,生活很困难,并且所欠钱款主要是工资,执行法官制定了扣划工资、从速执行的方案。经过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所在单位进行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工资被按月扣划至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