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6年2月2日这一天是农历腊月二十四,按照五河县当地习俗是一年中适合嫁娶、办喜事最吉利的日子。趁着这股喜劲,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和几位法官大清早就驱车来到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王某家中,向其送上几天前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李某账户得来的500元现金。
据了解,在1999年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后,法院判决李某给付王某16000元。可是李某在与王某离婚后,却没有按期履行法院判决给付这16000元。拿着一纸判决的王某心有不甘,无奈自己下半身行动不便,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了法院执行局。可是被执行人李某常年在外打工,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使本案陷入僵局。
虽然在这十多年间,此案辗转到多位执行法官手上,李某财产查找的消息依然杳无音讯,可是五河法院执行局的所有人都没有放弃过对此案的跟进。直到2015年,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顺利开通,给本案带来了转机。
就在前几日,承办法官通过操作查控系统,银行反馈来的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李某当天就在查控系统所对接的其中一家银行里办理过社保开户手续,并向其中存入500元钱。于是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其查扣,并于2016年2月2日当天,将扣划来的500元钱交付到申请人王某手中。
当王某看到自己多年企盼的案件执行款总算有了眉目,非常高兴,激动地向曹局长感谢道:“谢谢法院,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
曹局长向王某诚恳地说道:“维护咱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本身就是我们法院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和神圣使命,我们也只是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同时也感谢您能够信任法院,把案件交付到执行局,希望您今后能够继续支持我们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