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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几点思考
作者:赵焕娟  发布时间:2016-03-10 13:52:00 打印 字号: | |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理念和婚姻家庭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致使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涌入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庭。我们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需重点把握“四点”思考。

 

    一、法律上的思考:理清争议焦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并不像其他类经济纠纷案件那样复杂,但是理清好案件争议焦点,是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前提,只有准确把握好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争执的分歧点,才能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这是保证裁判内容准确性、公正性等的法律基础。

 

    二、情理上的思考:疏导当事人情绪。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0%以上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且都是日常生活中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涉及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伦理,以及家庭财产等问题,处理不好又容易激化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注重疏导当事人情绪,我们要充分运用心理学技巧,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坚持三心:诚心+耐心+细心,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注重沟通,将当事人对案件、对原告或者被告的不满心理情绪引导到合理轨道上,巧妙加以化解。

 

    三、事理上的思考:进行全程调解。对于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重点把握“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原则。调解过程中要注意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作用。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诉求,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义务,多多进行自身反思,争取最大限度的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为日后的案件进行实质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四、实效上的思考:注重判后答疑。判后答疑是有一定必要性的,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来自农村或者郊区等,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不多,充分运用判后答疑可以促使和帮助当事人减少诉累及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明白法理,消除疑虑,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进而促进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提高司法公信力。

来源:淮上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