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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惊堂木到法槌
作者:缪焕  发布时间:2016-03-14 15:50:00 打印 字号: | |

    “铛、铛、铛” 随着一记清丽的声音响起,法官开始了今天的庭审活动。自从事书记员工作以来,我时常会听到法槌响起的声音,清脆而又响亮。每一次声音响起的时候,审判席上的法官、案件当事人和旁听席上的听众个个都会神情肃穆,法庭的气氛也会变得非常庄重。即便我的思绪已飞到了旷野之中,也会在此刻被拉回到庄严而又肃穆的庭审现场。

 

    法槌起落间,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古装电视剧中,县官手下的惊堂木。升堂时,公堂两旁站满了两排衙役,“肃静”、“回避”牌分竖两边,摆着文房四宝的三尺公案庄严肃穆,官老爷惊堂木一拍,“还不从实招来!”,吓得犯人魂飞魄散。

 

    据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开始使用惊堂木,为虞舜时以正直著称、掌管刑法的狱神皋陶所创。《国语.越语》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那么惊堂木到底是什么样呢?早前,惊堂木就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木,有角儿有棱儿,无特别之处。唐太宗时期,出于美观和体现法律的权威,惊堂木上开始雕刻龙、虎、狮等动物图案。武则天年间,惊堂木图案定为龙形,体现了皇权。其后,宋代惊堂木图案为卧虎,元代为三爪或四爪龙,明代为五爪带角龙。到了清康熙年间,惊堂木上的龙形又修改成嘴缩身瘦的模样,看起来像一条蛇。此外,惊堂木的选材多以结实耐用、质地坚硬、纹理细腻的高档红木为主,敲击桌案时声音响亮。一直到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民国后期被禁止使用。

 

    2002年6月1日,随着司法改革的脚步加大,法槌开始正式成为法院审判的一部分,全国各地的法院,敲响了庭审的第一槌。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监制的法槌呈红褐色,槌身和底座都取材于海南檀。槌身为圆柱形,槌顶镶嵌着金黄色的铜制法徽,槌腰嵌套标明法院名称的铜带,底座为矩台形,其表面嵌有矩形铜线和我国传统饰纹。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介绍说,底座以“矩”制形,既取“规矩”之意,又寓“司法公正”之旨。 

 

    有人说法槌是舶来品,来自于西方;也有人说法槌源自老祖宗的惊堂木,一脉相承;其实,不管是源自于哪里,法槌都体现出了其在司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法槌的使用能够起到维护法庭的秩序,震慑罪犯的作用,同时也象征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尊严;有人说,法槌只是一种形式,但这种形式,不正体现了我国司法改革追求公平正义的决心吗!

 

    欲执法槌,必承其重。法槌,握在法官手里,举起的是责任,落下的是公义;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还要由每一位法官在庭审中去敲出。时代在变迁,改变的是仪式,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与意志。每一次开庭我都在想,自己有一天也会拿起法槌,到那时,我也会为实现法治进步敲出响亮的一槌。

来源:怀远法院网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