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0年4月,一对赵姓兄弟为了买车跑运输,向朋友借了四万元现金,还签了借款合同,约定借一年归还,并给付4000元的利息。一年后,别说利息,连本金都没要回来。赵姓兄弟今天北京明天上海的四处打工,借款人压根儿就摸不到他们的踪影。无奈之下,只得起诉到淮上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淮上区法院依法判决两兄弟偿还这笔债务。庭审期间,两兄弟便满不在乎,当庭表示你告吧,我们又不是不认帐,就是没钱,以后有钱再还。判决生效后,原告只好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网络对赵姓兄弟的银行存款进行调查,并对二人名下车辆、房产等进行查询,一直未果。但根据二人的亲友反映,他二人一直在南方打工,经济条件不错。在2013年时对赵姓兄弟中的一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二人才交了一万元钱,并就余款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没想到,到了约定时间,二人仍旧不露面,再次逃避履行。2015年初,淮上区法院执行局进行旧案集中清理,将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2016年春节过后,赵姓兄弟主动来到了淮上区法院执行局,带着现金找到执行法官。他们说,今年春节,我们想回老家看看父母,飞机票、火车票都不能买,信用卡不能用,现在想贷款买房也不行。到银行一问,说是黑名单。现在才发现,为了赖那一点小钱,却让自己丢了信誉,更是什么事儿也干不了,以后一定注重信用,遵守法律,再不当老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