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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强制扣划维护法律尊严
作者:罗向鸿  发布时间:2016-04-25 15:19: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扣划了被执行人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的存款16万余元。

 

    2008年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机关签订了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因双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于2013年对簿公堂。经龙子湖法院一审,判决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多支付的工程款16万余元。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上诉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开庭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一直未主动履行其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希望其能够主动支付工程款,并陈以利害,告知其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诚信方面产生极其不良的影响。但被执行人仍旧不予理睬,一直拖延不履行义务。见被执行人如此不合作的态度,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调查反馈得知被执行人在银行有足够存款后,第一时间对其账户进行强制扣划。目前,所有案件手续均已办妥,申请人亦已领回了执行款,该案终于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郭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