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日前,蚌山法院执结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朱某与李某、王某夫妻二人签订了转租协议,双方约定李某、王某将其从房东蒋某处租赁的宾馆转租给朱某,月租金5850元,转让费15万元。其后,朱某得知李某夫妇无权转租,且房东朱某提出要涨租金。双方商量无果,朱某诉讼至本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转租合同,李某夫妇返还朱某转让费14万元。其后,李某、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偿还,朱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积极多方面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被执行人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接到法官的通知后,被执行人李某来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李某表示目前没钱偿还,只愿意一个月偿还200元。经过10天的履行期限,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再次通知李某来法院调解,李某来到法院后,依然只愿意每月还200元,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告知其若当日不履行,将被拘留。被执行人李某放出狠话,表示愿意被拘留,但拘留出来还是不还钱。为突破其心理防线,执行法官阐释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表示其若坚持不履行,不愿意腾空房屋供执行的,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李某听到后很紧张,希望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经法官的协调,李某打电话筹措借到3万元,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约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了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