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2016年5月3日,蚌埠中院执行局召开集中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月部署动员,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朱超做动员部署,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
朱超指出,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偏低的现象,决定开展一次对已采取控制措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集中清理,切实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有力推进案件进程,以及时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朱超强调,这次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是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尤其是针对未结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重点是对已查明有财产,并采取了控制性措施尚未处置的案件。
朱超要求,按照朱昌锐院长提出的“目标明确、责任重大、加倍努力、不辱使命”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集中清理活动,通过摸清底数,由各科室负责人带头,实行分组搭配的形式进行集中清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存在处置障碍的案件逐个攻坚,要由案件承办人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和风险评估预案,充分发挥合议庭和专业组的积极作用。对案件清理进展情况实行每周通报,务必确保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清理完毕比例达到95%以上的,力争实现100%清理的目标。